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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池头村违法用地           ★★★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池头村违法用地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 更新时间:2008-11-12 12:24:34

            投诉材料
   举世瞩目的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池头村违法用地,村民投拆台州市路桥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不作为,地方政府一级保一级,不执法、村民反映无门,真叫人寒心,请求紧急执法,减少我村不必要经济的损失,还村民合法权益,
尊敬的有关领导:
  关于我们池头村违法用地,反映如下:
  1、池头村共有村民700多人170户,土地400多亩,其中耕地100多亩基本保护良田280多亩,杂地几拾亩,全村所有400多亩土地全部被圈。《》被吉利汽车城工业园区圈优质良田168亩,作开发商品房转手倒卖使用。学校用地60多亩,村民宅基地用地150亩,《》村干部非法经营用作立改套按置倒卖使用,30多亩良田红线套去,倒卖的土地价格到村民手中补尝费太低,每亩40000元,清苗补助1000元,村民无法接受,今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2、立改套存在(程序严重违法)(一)村民代表大会未通过,是个别村干部个人行为。村民、村民代表没有发言权,没有人权,敢怒不敢言,谁出头就打谁抓谁,谁抵抗谁倒霉,村民得不到合理公平公正的待遇。《》(二)立改套在当地各村相比较条件太差待遇不一样。别的村立改套的底层有自己的门面房,有8%的村集体留地作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可池头村干部把村集体8%的留地送给开发商,《》不管村民死活,只要自己有利益可图,不管村民死活,立改套一落实,屁股一拍,一走了事。可我们农民住立改套收入无几,就吃饭、穿衣都要成问题,那里还付得起高昂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且土地批国有住70年, 70年后子孙后代生活保障这么办?(三)就算是立改套也要公平公正合理,为什么另一家开发商出7250万高的不让做,要给出《》5900万底价的富尔达一家做的道理,即然程序有问题、价格有高低,村民不同意,村干部违规与开发商非法勾结签定协议,打入村预付款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政府应当给予取缔。
   3、2008年9月6日村干部利用星期六休息期间,首先计划在村里填良田30亩分三次填,第一次先填良田10亩建过渡房40间。这明知是违法街道国土等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给予纠正制止。 
    可是螺洋街道不但不履行职责,而且纵使他们给违法者撑腰,村民多次来人来电上访反映未果。2008年10月19日村干部更加明目张胆,利用星期日挖土填碴,《》开工建立改套过渡临时房,这件事村民、村民代表未开会,村民未同意签字,拆建未落实好,哪里来的立改套拆建过渡临时房我们强烈要求国土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紧急派员执法,《》认真落实胡总书记十七大三中全会的讲话精神,保护良田、保护农民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小我们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依法严肃查处、严惩当事人、责任人。
               2008年10月20日
      
                 村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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