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治视点 | 留言本 | 供求信息 | 企业招聘 | 法治新闻 | 监督台 | 法制经济 | 法制课堂 | 法治杂谈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中国民声 | 信息广角 | 法律法规 | 地方资讯 | 生活周刊 | 
最新公告:     法讯网诚招部门、联络处主任启事  [admin  2008年5月17日]            为地震遇难同胞默哀  [admin  2008年5月19日]        
您现在的位置: 法讯网 >> 法制课堂 >> 说法 >> 文章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为了整容却毁容 精神赔偿
议定房价后提价 违约赔双
未成年子女惹祸 离异双方
在餐厅被打成重伤,能否
夫妻间“借款打欠条”离
私营企业经理索贿涉嫌何
工伤用人单位赔偿后还可
为你释疑:婚前财产公证
三兄妹未尽赡养义务,3万
房东为解除合同拒收租金
更多内容
想更改出生日期,证明一个不能少         ★★★
想更改出生日期,证明一个不能少
作者:新法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法讯网 更新时间:2008-2-19 10:24:59

 新法制报报道

 萍乡周先生问:我是在农村出生的,按照当地的风俗,我户口上的出生年月日是按农历算的。现在我想改成公历,请问是否可以?
  答:公民变更出生日期,凡是由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错的,应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公民出生年、月、日由农历改为公历的,应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部门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0606398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法讯网 中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京ICP备08007590号 渝ICP备 05009965号 中记索特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协办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8-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致函 E-mail: cqltp@yahoo.com 
    信息产业部备案
    京ICP备08007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