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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用国家干部16年至今没工作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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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延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 更新时间:2008-4-8 10:5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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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延霞,今年40岁.1990年毕业于牡丹江大学.我1992年根据黑龙江人事局和组织部下发的89(12)文件 [关于吸收录用干部实行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的非在职录用干部考试 我考取了黑龙江林口县的第一名,有县政府门前的大红榜,当年录用的考生和档案中分数为证.从哪天起我国家干部的身份就成了“虚拟的光环”。没有任何经济和政治待遇.当年在县政府门前大红榜考试考核通过的共7人,排在我后面的6名当时都按89(12)录用了,惟独考取第一来自偏远农村的我一直让我等待,.我多次找到人事局问津我的岗位和编制。他们回答是谁让你没有当权的父母了.目前排在我后面的6名有的在机关单位上班,有的在事业单位上班.后来我在去找人事局问津我的录用问题我的档案就神秘的失踪了.直到今天也没录用我, 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林口县的怪事.我不知道我的岗位和编制哪去了? 我的档案在人事局的档案库被人事局隐匿了10多年?直到2006年末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在人事局的档案库里才找到,里面有多少缺失? .之前我多次找到人事股长刘东升去找我的人事档案. 他说:"你既不在机关也不在事业单位上班你的档案怎么能在人事局的档案库呢?".可我却在人事局的档案库里找到了我的档案.之前我也多次去人才交流市场找过,档案隐匿了十多年使我错过了一次次就业的机会. 我至今也没工作.没有国家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险金. 2007年岁首.我多次找到县政府.他们歪曲事实真相.我是国家下达的增干指标 省人事厅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编制定员许可,有计划的录用为国家干部 我档案中有录用单位同意接收的录用单位公章.有录用主管单位同意接收的录用公章 有林口县人事局的录用公章.有牡丹江市人事局的同意录用为国家干部的录用公章 . 我多次找到县人事部门 答复以89(12)文件答复的 但却不执行文件 找到信访办 竟把我参加非在职考试说成了是我的个人行为.我不服气 找到县政府的领导 责成纪检部门调查给了我一份口头答复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给了一份没盖公章的答复 我要求盖公章没人敢给我盖说怕以后承担责任.万般无奈找到主管的吕县长.让他 给这个没有任何公章的答复意见签字,他也没给签字 . 把我参加非在职考试硬说成是在职考试来推脱我.掩盖事实的真相.我到目前也没工作过 我在哪任职 这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让我迷惑不解的是这么正规的国家录用干部考试.我的人事编制到底哪里去了? 电话 15945738181 0453-856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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