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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金泓电器有限公司无视新《劳动合同法》任意大规模裁员
我从2002年11月16日开始到2008年11月1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将军岭工业区,金泓电器有限公司,先后在灯饰工程部,碎纸机工程部,家电工程部,电动工具工程部担任产品设计,任工程师,2004年8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现时工资为4400元,每年公司为应付政府检查同我们签定一个假的劳动合同,(因条件完全跟实际工资不符,同时,所有条款对劳动者相当不利,公司员工都不愿意签或公司伪造找人代签,)根据假合同,每月发放上月工资,但现经常拖后发放,同时,本人进厂日期为2002年11月16日,但社会保险从2005年3月才开始办理,现公司以2007年11月签定的1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给我们续签为由,在2008年11月10日提出要我于2008年11月11日办理离职手续,在与公司商谈时,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再次与公司商谈才同意一个月的补偿,我现不接受此条件,正找劳动仲裁处理,6年半的经济补偿要通过何种途径才可以尽快拿到。请相关好友给出建议。 对于新劳动法的实施,公司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应对,如在7月份我同事五金部副经理在公司工作了10年,公司要其离职,补偿了10个月的工资,8,9月份公司要求职员离职,3年以上的工龄的补2个月的补偿金,10月份开始只补1个月,11月份以后的不补。对于新劳动法的经济补偿金有明确规定是按工龄来补给,但公司解释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我同事2002年6月进厂至今在五金部,担任五金模房领班,现时工资为2100元整,现公司订单不足裁员,公司为了逃避经济补偿金,以放假的形式(给840元/月工资)逼其离开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同其签定劳动合同,这个月5号仲裁已开庭,要求赔偿双倍工资(2008年2月至10月)但劳动局还没有给出明确结果。 从前几个月开始,公司大规模裁员,却不给予相应补偿。有部分还以放假的形式要求离厂,不给予任何补偿。公司规定每周上六天班,也就是说周六也上班,但没有给予相应任何加班费。 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东莞金泓电器有限公司员工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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