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治视点 | 留言本 | 供求信息 | 企业招聘 | 法治新闻 | 监督台 | 法制经济 | 法制课堂 | 法治杂谈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中国民声 | 信息广角 | 法律法规 | 地方资讯 | 生活周刊 | 
最新公告:     法讯网诚招部门、联络处主任启事  [admin  2008年5月17日]            为地震遇难同胞默哀  [admin  2008年5月19日]        
您现在的位置: 法讯网 >> 监督台 >> 联动记者 >> 文章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原《法制早报》记者齐崇
张家界运管市场“乱象”
山东省蒙阴县借死人生财
河南信阳兴建“最牛局处
湖北大学上百学生在省教
更多内容
[组图]最牛警车现身河南驻马店,宝马警车为领导开道           ★★★
少走登记等程序,最牛警车现身河南驻马店,宝马警车为领导开道
作者:路治欧 文章来源:东方今报 法讯网 更新时间:2008-7-9 10:46:13

宝马警车车牌号

宝马警车车牌号“豫Q0001警”

宝马警车车牌号

宝马警车车牌号“豫Q0001警”

 法讯网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路治欧 ) “这车,这车牌号,真气派!”让网友感叹的是7月3日郑州市西太康路行驶的一辆车:车牌号——豫Q0001警,车型——市场价80万元左右的宝马X5。昨天,本报C08版《小强聊天》刊登了网友所拍照片,立刻引起读者的猜想和热议:“这辆警车超标吗?”“会不会是套牌车?”因为警车上牌需要到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登记信息,于是记者咨询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豫Q0001警的登记部门是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登记车型是三菱,而不是宝马。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情况询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工作人员称,在了解情况后让有关部门给记者回复。

之后,省交警总队副调研员荣忠立告诉记者:“经查证,豫Q0001警属于假牌车辆。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已经安排李副调研员,准备向全省交警发通报缉查该车。我们也欢迎老百姓打110向全省各地的公安机关举报该车。”

荣忠立说:“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没有配备宝马警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不能配备宝马等高规格的车辆。他说,我国警车配备没有既定的标准,“上不封顶”。不过,公安机关的警车配备不允许超越实际水平配置,各级政府会通过审批来限制。

驻马店公安局交警支队知不知道该车的情况呢?记者随后致电了驻马店市公安局宣传处。昨天晚上7时40分,该局宣传处处长赵睿给记者打电话说明情况。

赵睿说:“豫Q0001警是我们警卫处的车,负责给领导开道用的。原来这个牌照是三菱车的,但是这辆车因公出了车祸,车报废了,还有一人殉职,于是就换成了宝马。我们觉得这个车牌号比较好,就直接用了。它虽然看起来挺漂亮,但实际上不是新车。你们报道所登的照片是7月3日中午拍的,那天我们局后勤处确实派人到郑州去修车了。”至于宝马车是何时由哪个单位买的,赵睿表示还不清楚。她承认:“我们确实少走了向交警总队登记等程序。”当听到省交警总队要全省缉查豫Q0001警车时,她表示,他们会向省交警总队汇报此事。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0606398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法讯网 中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京ICP备08007590号 渝ICP备 05009965号 中记索特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协办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8-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 致函 E-mail: cqltp@yahoo.com 
    信息产业部备案
    京ICP备08007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