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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商务局长殴打讨债老人遭警告处分           ★★★
河南偃师商务局长殴打讨债老人遭警告处分
作者:杨 文章来源:东方今报 法讯网 更新时间:2008-7-17 10:12:21

 

  东方今报洛阳讯(首席记者 杨非) 7月5日以来,本报连续对偃师市翟镇镇农民刘式端老人向偃师市商务局讨债遭殴打的遭遇以及偃师市商务局局长段梦林和办公室主任郭俊卿先后几次在电话中辱骂、威胁本报记者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了洛阳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昨天上午,偃师市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说,偃师市委、市政府于7月7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刘式端反映其到偃师市商务局讨债被打一事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经查,段梦林身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接待来访群众和新闻媒体时言语严重不当,损害了党员和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7月14日下午,偃师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段梦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偃师市商务局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其办公室主任、司机等人员,责成偃师市商务局尽快协调其下属单位偃师市糖业烟酒公司妥善处理拖欠刘式端的债务,并由偃师市纪委和组织部门对段梦林进行一次诫勉谈话。

  7月15日上午,偃师市商务局代表偃师市糖业烟酒公司,偿还了拖欠刘式端的1万元。

先前报道:[民生]河南偃师商务局长殴打讨债老人并威胁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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